
供暖期临近,可普兰店轻纺综合楼的孙大姐家中暖气却至今没有完成分户改造,即将面临无暖可供的局面;对此,供暖公司的说法是孙大姐“欠缴暖气费”;而孙大姐则认为自己过去几年欠缴的暖气费是供暖公司减免的,甚至在她手中还有一张“减免暖气费”的字条。
取暖费怎么欠的?一笔糊涂账!
29日,记者来到孙大姐所住小区时发现,这个老旧小区刚刚进行了暖气分户改造,一根根崭新的暖气管穿过墙壁延伸到居民家内,但2单元402室的孙大姐门前却只有一段截断了的暖气管。
孙大姐说供暖公司的说法是她家“欠缴暖气费”。在孙大姐手中,有一张欠缴通知单,上面有供暖公司工作人员手写的欠费明细:“2004年,(欠)972.64;2005年,(欠)2166.56;2008年,(欠)295.44;2010年,(欠)462……”粗算了一下,孙大姐总共欠缴了3800多元供暖费。记者翻查了一下孙大姐保存的取暖费发票,在2004、2008、2010年的确存在多多少少的欠缴情况。而且每年欠缴的费用,甚至连房屋面积都不一样,让人看得糊里糊涂。
“这几年确实少交了一部分取暖费,但这是供暖公司收费人员认可的。”孙大姐说,她在那几年少交部分取暖费,是因为供暖管道有问题,导致家里暖气不热。“暖气最不好的时候,干脆一点都不热,手摸上去拔凉拔凉的。”孙大姐说,她为此也多次找到供暖公司讨说法,但都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善,最后都以次年少交部分取暖费了事。孙大姐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特意翻出一张取暖费发票,发票背后有一排手写的文字:“管道有问题,减免在2005—2006”。孙大姐说,这行文字是当时的供暖公司收费人员写的,所以她才没交2005年的取暖费。孙大姐也承认,如今供暖公司收费人员已经更换,她也无法联系到写字的那个人。但她认为,“如果供暖公司没认可这事,肯定会全额收我取暖费,不可能让我连续几年都少交一部分的。”
供暖公司:“减免”字据无法律效力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大连供暖集团公司一名姓孙的收费人员。该收费人员表示,公司的确更换了收费人员,之前是什么情况她并不清楚,只是从电脑中查到了孙大姐的欠费记录。对于孙大姐家每年欠缴费用都不同一事,收费人员称,该小区由于之前没有分户,取暖费交纳程序极为混乱,欠缴暖气费的住户也不少,“钱够了就多交点,钱不够就少交点,我们为了回笼资金,他们交多少都得收!”此次对该小区分户改造,公司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供暖质量,一方面也是为了追讨欠缴的取暖费。对于孙大姐所说的“减免”字据,该收费人员认为它既没有人员签名也没有公司盖章,没有法律效力,公司没法承认。对于孙大姐所说的供热不达标一事,也没有相应的测温记录作为证据。所以供暖公司认为,孙大姐必须交纳所有欠缴费用,才能为她家暖气分户改造。
记者将供暖公司的说法转达给孙大姐,孙大姐承认,由于不懂法,她的确没有要求供暖公司测温,但她仍坚持自己所说的是事实,“我少交的那部分供暖费是供暖公司答应给我的补偿,不是欠缴!”记者发稿前,孙大姐家暖气仍没有进行分户改造,今年冬天能否享受到供暖仍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