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刘霜) 辽宁省“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1年以来查处的20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16个案例的28名当事人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刑期6个月到2年不等,罚款最高10万元,最低1万元。其他4例案件正在审理中。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表示:“就目前查处的情况来看,多数情况属于小规模、家庭养殖户,就近一年多来看,数量也越来越少,畜牧部分的严查一直未松懈,定时定期到养猪场检查和宣讲,很多养殖者也意识到瘦肉精的危害,使用的情况也越来越少。 ”
案例1 违法使用瘦肉精被罚10万
2013年3月7日,铁岭市昌图县动监局在亮中黄牛交易市场组织开展的“瘦肉精”抽检中,检出昌图县头道镇养殖户王宝仁有1头肉牛含“瘦肉精”。昌图县动监局联合公安局在王宝仁家中查获盐酸克伦特罗0.5公斤。据嫌疑人交代,其外购“瘦肉精”1公斤,并在涉案肉牛饲养过程中违法使用。昌图县动监局对王宝仁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销毁涉案同群肉牛共4头。公安部门已对王宝仁立案批捕。
案例2 养牛场偷用瘦肉精负责人获刑
2011年3月21日,经群众匿名举报,沈阳市畜牧兽医部门在辽中县肖寨门镇妈妈街村傅殿顺、孙有春养牛场抽检的牛尿样品中共检出9例含有盐酸克伦特罗。辽中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傅殿顺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孙有春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案例3 抽检查出瘦肉精94头牛全销毁
2011年9月26日,沈阳市辽中县动物卫生监管局在全市“瘦肉精”排查监测中,对朱家房镇朱家房村肉牛养殖户赵宝仁饲养的94头肉牛随机抽取10份尿样,经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证,其中9份样品检出盐酸克伦特罗。94头牛已全被无害化处理。赵宝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万元。
案例4 出售购买瘦肉精全被判刑
2011年11月,省畜牧局检出鞍山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村魏巍肉牛养殖场有2例牛尿样品中含盐酸克伦特罗。海城市动监局、公安局等组织捕杀并无害化处理同群肉牛32头。经调查,嫌疑人曲玉斌分别将瘦肉精卖给魏巍和耿庄镇刘家村马春安。公安机关对马春安家涉案的同群28头肉牛查扣和无害化处理。海城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曲玉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9万元;魏巍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马春安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