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切实加强我市机动车强制报废工作,加快机动车更新换代步伐,根据《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办理部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登记业务。
记者了解到,此次停办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具有这些情形之一的,暂停办理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所有的机动车登记业务(不含安全技术检验和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未在法定时限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机动车最近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交警表示,暂停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信息,请登录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网站查询。严禁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未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交警表示,如果发现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未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情况,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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