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连就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连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相关部门及宗教界座谈会,并赴甘井子区朝阳寺、北京街清真寺、西安街天主教堂进行实地查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利民、副市长朱程清陪同检查。
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开展宗教文化活动,切实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宗教事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在新形势下要继续巩固条例学习、宣传成果,狠抓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准确把握当前宗教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体系,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加大基层宗教工作力量,提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