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市国土房屋局的物业处、市内四区区分局、国有房屋管理中心和市内四区城建局,召开了弃管楼接收代管和收为国有的后续管理工作会议。记者获悉,维修整治后弃管楼将由国有房产中心依法予以代管和收归国有。
今年5月底,市内四区城建局将2011年和2012年已维修整治的89栋弃管楼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同时,由区城建局组织弃管楼所在街道填报《大连市弃管房产申报登记备案登记表》,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大连市弃管房产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10]70号)的程序对维修整治的弃管楼的房屋产权情况调查核实;市国土房屋分局负责对弃管楼的房屋产权情况进行复核,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备案。
对经过备案的弃管楼整治项目,由国有房产中心按照市政府《关于弃管房修后代管和接收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要求,负责对维修整治后弃管楼依法予以代管和收归国有。会议还确定另行出台《弃管房接收管理工作方案》,对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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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四区今年再维修54栋弃管楼
今年本市15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中,确定弃管房整治任务18万平方米。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各区城建局及相关单位于今年3月份就对初步确立的2013年弃管楼院项目进行了逐一查看,确定整治内容。 2013年市内四区和高新区、金州新区共上报弃管楼院整治项目101个,整治面积31.1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6903.8万元,涉及86栋楼(包括58栋无主的)、3947户居民。其中,市内四区上报了69个项目,整治面积23.5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303.8万元,涉及54栋楼,2847户居民。
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市内四区无主弃管楼院共43栋,占79.6%;有主弃管楼院共11栋,占20.4%。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张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