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辛敏娟)16日,大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本市出台《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新闻发布。将逐步实行直接登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自然科学)、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的登记管理体制。成立政治法律类、宗教类、专业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机构,实行双重负责登记管理体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探索实行一业多会。允许同一领域设立多个行业协会,数量一般不超过7个。允许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同一行业按照产业链各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应是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处于领先地位的单位发起组成。
适度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异地商会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基金会由市民政局登记管理,审批权限暂不下放到区市县民政部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设立代表机构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推进两项审批改革。申请成立社会团体时,取消筹备审批环节。社会团体、基金会按业务范围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取消登记审批,由其自主设立、自负其责,但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代表)机构。